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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
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以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虚报、谎报、瞒报”乱象频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遏制此类违法行为,保障核查信息的精准、全面,2020年初唐山京唐港海事处立足辖区实际、主动思考、深挖潜能,联合局“新立工作室”进行大胆创新,自主研发出“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
该系统通过接入AIS信号和船舶报告制系统相关数据,将船舶的报告数据与船舶实际的AIS动态数据进行比对,实时计算已报告船舶与本港的距离,确认报告船舶是否到港。系统通过AIS数据自动计算在港船舶信息,与已报告的船舶进行匹配,通过两大系统的数据相互交换,及时快速地发现船舶在动态报告时存在的问题。
“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主要分为四个模块,分别是:报告船舶、逾期船舶、在港船舶和例外船舶模块。
报告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未到辖区但却向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核查。该模块通过船舶实时位置与船舶报告系统进行比对,将在报告系统上进行了进出港报告的船舶进行100%核查,若发现船舶进行了报告但实际船位并不在唐山京唐港辖区,系统则会自动提示“未匹配成功”。
逾期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到达我辖区但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的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该模块将实际到我辖区的船舶名录与船舶报告系统进行比对,对发现船舶进出港报告时限不满足提前4小时要求的船舶,系统会自动提示“已逾期”。
在港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在港池内的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核查。该模块主要针对港内长期在作业船舶。通过港作船舶AIS信号的变化判断是否在港内进行了相关作业活动,对正在进行作业或已经在港内作业过的船舶将其信息在船舶报告系统上进行比对,从而达到核查目的。
例外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我辖区内从事水工作业项目的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考虑到上述船舶流动性强、施工时间不固定的特点,执法人员将施工作业船舶进行单独整理并录入自动核查系统中,进而实现从根本上对施工船舶进行动态管理的目的。
自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唐山海事局已成功查处4起船舶虚报、谎报、瞒报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计49000元。在高压态势下这一违法行为数量明显降低。
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的上线运行解放了现场监管压力,释放了现场监管潜能,提升了现场监管精准化水平,为唐山海事“智慧海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交通强国建设、海事高质量发展和水上交通形势持续稳定输出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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