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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港开发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此次行动自2020年11月12日启动,至2021年春节前结束。该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突出中小微企业和小工程小项目,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规范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12月20日前前全部清零;
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和骨干力量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指导,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用好用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小知识科普
01
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一旦进入30个部门联合惩戒的“黑名单”,“黑心”老板日子就不好过了。
比如,限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信贷融资方面受到限制,不得乘高铁高档座位出行,等等。
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级共公布了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180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02
恶意欠薪者要入刑
2011年至2019年9月,被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共有26719件,其中,767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有11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恶意欠薪是一种犯罪行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最高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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