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亮剑2020 | 海港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政策宣导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亮剑2020 | 海港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

转载 京唐港社区2020/06/15 21:31: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唐山交通文艺广播 作者:唐山交通文艺广播 69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唐山海港警方立足职能实际,广辟线索来源,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勇(男,50岁,唐山乐亭人)和白某生(男,46岁,辽宁阜新人)抓获归案。

2019年12月下旬,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食药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经营香烟的案件线索,后联合唐山市乐亭县烟草专卖局共同查证,确定该案涉嫌刑事犯罪。

唐山市乐亭县烟草专卖局将此案移交后,海港公安分局迅速以“刘某勇等人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最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勇抓获归案。

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勇

经审讯,刘某勇如实供述了其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9年10月份开始,通过不正当途径购进不同包装的牡丹牌香烟,并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56850元的犯罪事实。

经深挖线索得知,刘某勇上线白某生近期在天津、保定一带活动,办案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开展侦查工作,并于6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白某生成功抓获。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白某生抓捕归案

经连夜突审,白某生对其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9年10月份开始,通过在天津某烟草批发部购进不同包装的牡丹牌香烟,再出售给刘某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勇和白某生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山海港警方提醒: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可构成非法经营罪。市民发现有非法经营的行为应当拒绝并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315-2914972。

 



已有0人点赞

微信图片_20191208214153.jpg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jingtanggang.net)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版权证明材料确认版权。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