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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开发区工会关于为我区职工免费赠送平安“E生平安·疾病守护金”专项保险的通知

原创 京唐港社区2020/02/25 09:21: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1856 阅读 0 评论 1523 点赞

王滩镇总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开发区工会工委携手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京唐港支公司,为我区职工免费赠送平安“E生平安·疾病守护金”专项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名称

E生平安·疾病守护金(特别版)

二、申请条件与方式

(一)保障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乙类(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丙类传染病。

注: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领取次日生效,保障期62天。

3、甲乙丙类传染病身故:10万元

注:自保险期间开始且等待期(10天)满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经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罹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乙类及丙类传染病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领取条件

年龄在18-60周岁均可领取。

(三)领取形式

1、免费领取,数量有限。

2、每人限领一份。

(四)操作步骤及领取方式

扫描图片中二维码线上领取。

三、实施推广

(一)开发区工会工委将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予以推广。

(二)由于该保险数量有限,请各基层工会积极向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推送相关信息。并将领取信息填写《领取信息统计表》(附件)电子版上传于邮箱tshggh@163.com,联系电话:2913367。

(三)如出现网上操作不成功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平安产险京唐港支公司工会产品联系人李国利(联系电话:5368329、13663368512)联系。

(四)理赔联系人

拨打全国客服电话:95511或联系平安产险唐山中心支公司专属工会理赔联系人:韩翠杰(联系电话:18103159906)

希望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目前工会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职工知晓并领取到公益救助保险;要精心组织,营造环境,正确引导各企业争取本单位党政支持,积极配备专人负责推广此项工作,为护航复工复产提供专项保障;要准确解读政策,全力督促、组织各企业职工积极参保,力争达到参保率100%,为抗击疫情、提升复工效率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企业和职工提供关爱与保障。

附件:《领取信息统计表》

海港开发区工会工委

2020年2月24日

 

附件:领取信息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全称)

营业执照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领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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