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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大经营商户的一封信!涉及非民场所一律关闭!

原创 京唐港社区2020/02/12 08:14: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7016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各经营商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广大经营者都能严格按照政府的相关要求,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当前,我区疫情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请各经营商户做好如下几项工作,如不能达到立即停止经营,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1、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

        2、必须落实门禁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提醒佩戴口罩,对超过标准体温(37.3摄氏度)的登记详细信息,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并立即就地隔离并拔打120电话,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3、所有在岗员工每天必须检测体温并详细记录,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4、做好现有员工信息登记,并告知雇佣外地员工暂缓来港。

        5、经营场所必须每天落实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制度,做到勤消毒、勤通风。

        6、保持门前卫生清洁,做到无废弃包装物、无乱丢垃圾、无痰迹、无污水,确保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7、严禁在经营区域内豢养宠物、家禽、鸟类等动物。

        8、发现有从武汉来、去过武汉、途径武汉返回海港人员及接触过前述人员者,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报告。

        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各经营商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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