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jingtanggang.net)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版权证明材料确认版权。